新三板市场扩容进入冲刺阶段。与此同时,记者获悉包括上海、深圳、武汉、天津等地的地方版场外交易市场(包括股权交易所和柜台交易市场)也正在密谋出台。
中国证监会着力打造的新三板市场——北京交易所已经进入最后阶段。“成立后的北京交易所将会是国内企业上市最多的交易所”,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表示。北京交易所会否成为全国统一的场外市场?正在大力筹划的地方场外市场又将何去何从?
新三板不设硬性财务指标
国内的场外交易市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交投停滞。
“新三板将考虑引入做市商制度”,5月7日,正在北京出席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的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透露了管理者的设计思路,他认为引入做市商制度,让做市商持有一定股份,方便股权交易双方顺利报价。
目前国内的场外交易市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交投停滞。证监会的数据显示,由于场外市场挂牌公司没有经过公开发行,股本集中度较高,交易设计的资金量非常有限。以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的数据看,2011年1月1日到今年4月,成交金额只有7.32亿元。平均换手率仅为3.4%,而同期场内市场换手率超过了230%。
导致交投停滞的最重要原因就在于三板市场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例如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的交易制度规定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交易起点高达3万股,并且不向个人开放,这都导致原三板市场的股权转让流动性差。
“做市商最主要的功能是对高科技企业定价估值,其次才是提供流动性。”程晓明表示。由于新三板市场通常都是高科技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这些公司未来的业绩波动激烈,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很难准确反映其情况,普通投资者很难为这些公司定价,所以有必要引入带有中介性质的做市商制度。
实际上关于是否引进做市商的讨论早在2010年已经开始,反对者认为“创业板没有做市商,新三板也没必要有”,这一制度最直接后果是增加交易成本,反而可能扭曲市场信息。
此前,管理层对于是否引进这一制度也没有统一意见,早在2011年六七月初步拟定的方案中,就曾经制定做市商方案,并且制定了详细规则。例如方案包括为同一只股票做市的做市商数量在2家以上;做市商持仓3%至10%;要求做市商以自由资金在其报价水平上与任意投资者成交等等。
但这一详尽细致的方案在提交审议后就不了了之。而姚刚的表述是官方的首度公开表态。有业内人士表示,与主板市场相比,新三板不会采用与交易所市场一样的集合竞价,而是一对一的撮合交易。这种背景下,做市商制度更为可取。
因为前者需要三板公司有相对规范的财务指标,而在官方设计中,“新三板”企业一般规模较小且处于成长期。姚刚就表示:“新三板将不设硬性财务指标”,只要求挂牌企业满足一定的存续期限。在管理层的眼中,全国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将在中关村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首先是覆盖国家级高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待逐渐发展成熟之后,再突破园区概念,扩展到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
“这是中国不得不进行的改革”,中华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姚以林表示。国内的资本市场是从主板开始做,然后再推行到中小板、创业板,最后才开始做场外市场。这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刚好相反,这导致了原本属于金字塔底部的场外市场非常薄弱,一方面不利于创新企业的融资发展;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国内资本市场的诸多“先天不足”。
地方产权交易所“边缘化”
“地方股权交易所可分得的蛋糕甚小,因为券商资源都垄断在证监会之下。”
5月6日,市场传出消息,北京交易所筹建工作已经进入尾声,将在今年7-8月成立。“成立后的北京交易所会是将来国内囊括企业数量最多的交易所”,程晓明含蓄地表示,多年来关于场外交易市场落地之战一直不绝于耳。“现在北京成为全国性场外市场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大”,华南某股权交易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2011年初,时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将“扩大中关村试点范围,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但其后各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开始插手建设场外市场,首先是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天交所)率先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希望建立起新三板市场。
根据天交所的规定,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机构、合伙企业以及具有投资资格的独立经济组织,均可向天交所申报成为做市商。同时天交所还设置了“拆细股权、连续交易”等制度。但因为天交所隶属国资委直接管辖,不在证监会的监管范围内,券商无法参与,最后天交所的创新制度变成了无源之水,备受冷落。
但各地场外市场依然如火如荼的上马,重庆继天津后成立了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即渝版场外交易市场)。2012年2月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又迎来了19家挂牌企业;进入4月,深圳酝酿推进前海股权交易所,几乎与此同时武汉又宣布建立柜台交易市场。
市场期待的是建立一个以柜台交易为基础的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这一市场将以地方性场外市场建设为基础,待时机成熟后再扩建至全国性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
“现在看来,在北京建立的交易所将我们排除在外”,上述股权交易所的负责人表示。姚刚在券商创新论坛上也明确表示,新三板将设立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对市场规则制定、挂牌公司监管以及发行上市核准申请履行监管责任。而证监会负责市场的监管并出台场外市场管理办法。“新三板股份公开转让被视为公开发行,需要证监会核准”,姚刚如是说。
而对于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的地方区域性交易场所,证监会考虑在地方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并且验收合格后,让符合有关规定的股权交易市场继续存在。证券公司可以进入这个市场进行金融服务,证监会对此类“四板”市场给予规则上的指导。
按招商证券推算,新三板扩容至全国国家级科技园时,市场的总市值可高达7000亿元。但在这样的游戏规则下,“地方股权交易所可分得的蛋糕甚小,因为券商资源都垄断在证监会之下”。知情人士表示,两个多月前,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仪式前夕,多家许诺参与的券商突然从推荐会员名单中消失,这也让各地股权交易中心倍感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