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师张琦则说,目前,我国LP(有限合伙人)市场中高净值个人依然在数量上占主流,因此“LP穿透原则”将极大地影响此类资金的募集,原本募资困难的VC/PE机构的基金募集势必更难,甚至作为高净值人群的募资渠道——私人银行及第三方理财机构的PE产品销售业务也将受到冲击。由此,VC/PE行业也将会优胜劣汰,造成一轮行业洗牌。
投资方面,张琦认为,由于刚经历过募资高峰期,机构手中依然有可投资本,因此在募资的联动效应下投资也会出现下滑,但可能相对募资有一个滞后期。另外,机构投资时也应考察联合投资的VC/PE基金是否存在LP穿透后的人数及资质问题,以免影响投资项目日后IPO退出。
恐难遏制突击入股
PE腐败的形式也有多种,相关利益人员的代持只是其中一种方式,这一规定能够部分遏制突击入股,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弊端;其根源依然是目前新股发行审核制度下市场化程度的不足。
张琦也说,就监管层对IPO企业背后PE机构的核查追溯至终极出资自然人这一原则本身而言,并不会遏制突击入股的问题。但有消息称,监管层对IPO前一年内入股的PE机构,要求在终极追溯的核查背景下,再进行更加详尽的信息披露,包括PE基金相关情况,并要追溯核查基金的GP(普通合伙人)、LP中法人、自然人的背景简历、财务状况等。这一点对于“问题PE”的突击入股会有较大遏制作用,但对于“身家清白的PE”来说影响有限。 深圳商报记者昨天18时在新浪微博上以“公务员入股PE”为关键词搜索发现,网友们关于这一新闻的评论已有60余条。从评论来看,绝大多数网友关于证监会这一规定对遏制PE突击入股持悲观态度。网友“Martin郁文斌”说:“感觉很难。”网友“W741029”则说:“这些人向来穿马甲,规定出来大不了换更好的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