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将在新时期国家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据战略地位
中部六年后再度迎来利好消息。
8月27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外公布,这是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若干意见》实施后,高层再次聚焦中部崛起。
“这是对六年来决策效果的审视、总结,是对中部目前面临的新问题、新特点出台的针对性意见。”9月4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伍新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而多位接受本报采访的区域经济观察人士认为,在国内经济增速持续下滑的背景下,中部崛起已然成为“稳增长”的重要手段。
这些学者指出,《若干意见》中,中央支持中部大力发展服务业、推进金融改革以及推动包括“中三角”在内的区域一体化,成为了下一轮中部崛起的新亮点。
稳增长下救市手段
“东部面临经济结构转型的震动期,西部开发仍不能挑起支持经济的大梁,推动中部崛起便成为稳增长的重要手段。”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薛胜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若干意见》指出,中部地区是内需增长极具潜力的区域,在新时期国家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中部地区处于工业化中期,是工业发展最强劲的阶段,中部城市化的进程也有很大的空间,并且经过前几年的开发,已经为工业化的发展积蓄了环境。”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肖毅敏分析道。
自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若干意见》的消息传出,就有分析认为此次中部崛起再次走到台前,实际上是“稳增长”背景下的投资救市。
事实上,中部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投资拉动已是不争的事实。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1-6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情况》显示,上半年,全国固定投资增长中,中部地区增长25.3%,高于东部的19.3%和西部的23.9%。
而据中部经济大省湖北省统计局透露的消息,湖北省上半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70%。
尽管《若干意见》并未涉及今后中部地区崛起扶持政策的具体细节,但《若干意见》称,中部除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外,湖南湘南、湖北荆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江西赣南等地区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将获得支持。
而万隆证券发表的分析报告认为,中西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势必要大规模进行基础配套工程建设,“而大规模进行基础配套工程建设在中短期就能起到救市效果,而利用这个救市给国内产业升级提供时间缓冲”。
“与此同时,中部地区具有的区域交通运输优势也将逐渐成为中部崛起的主动力。”薛胜文说,中部与交通运输相关的行业如机场、航空、港口、铁路、公路等将随着中部的崛起而获得快速发展。
服务业成新亮点
在肖毅敏看来,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中,最具针对性的是提出在中部“加快发展服务业”。
“经过六年的发展,中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工业基础,应该在此基础上发展包括金融业在内的服务业。”肖毅敏说。
针对中部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定位,《若干意见》指出,应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强重点物流园区的规划与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内陆无水港。
财税政策也将向中部倾斜,7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将由上海分批扩大至10个省,其中安徽、湖北两省均进入试点范围内。
而除了借力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以外,在东部沿海地区竞相展开的金融改革也被列入了中部地区的任务栏中。《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武汉、郑州、长沙、合肥等地区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
事实上,中部多个省会城市均提出希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今年两会期间,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曾表示,合肥正在全力打造一个全国重要的金融服务区,“到现在为止,金融中心多元化金融体系初步形成,区域性金融中心现雏形”。
肖毅敏认为,目前中部在金融业上的创新和改革应该将视野放至全国,“在中部地区打造一个全国性的产权交易中心,从而激发中部地区资本的活力”。
此外,从今年两会开始倍受关注的“中三角”也在《若干意见》中获得了政策性的支持和认可。《若干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开展战略合作,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这将使中部的区域经济板块发展更为明晰。”伍新木说,“‘中三角’通过区域合作形成中国经济发展的第四极,河南将会以中原经济区为主阵地,山西拥有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而安徽则向长三角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