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旬,我收到自己投资的一家PE基金去年三季度投资进展报告,发现这只基金以远高于我们LP预期的价格,从其关联的PE基金收购了两个项目股权。为此我与基金管理人(GP)多次交涉,询问其中有没有利益输送,但始终没得到合理解释。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在这份PE基金投资进展报告里,我还发现有些刚实现盈亏平衡、尚未上市退出的互联网与新媒体项目被赋予了很高估值,从而拉高了整个PE基金内部收益率,这会不会是基金管理人刻意美化财务报表与业绩“忽悠”LP呢,我该如何评判PE投资项目是否存在估值虚高?
陈敬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并购交易咨询合伙人)
PE基金之间的项目转让行为,在业内俗称为PE基金转手交易。
去年底,我们对全球175位资深GP进行问卷调查,发现68%受访者预计未来一年这类交易数量将持续上升,甚至39%受访者认为这类交易将是2015年最重要的项目获取来源之一,仅次于家族或私有企业出售相应股权。
其实PE投资的最终目的,就是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率。要实现这个目标,PE通常主要有两种手段,一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否以足够低的价格投资项目;二是通过自身的投后管理,及企业管理团队的自身努力,让投资项目创造更高更好的经营业绩,拉高项目整个估值。
当前PE投资领域钱多项目少,通过低价投资拉动项目估值提升的做法已经挺难奏效。很多PE基金管理人(GP)之所以在基金财务报表里对某些项目设定较高的估值,主要是因为他们看好通过这个项目管理团队的自身努力,能让企业在未来获得高业绩增长,当然GP也有信心通过自身投后管理,帮助这家企业获得更高成长动力。
项目管理团队的努力、基金投后管理水准能给企业带来多大的业绩增长空间,的确很难精准量化。但PE基金通常会借鉴同行业同规模公司近期获得新一轮股权投资的估值,再结合企业自身业绩增长预测,对项目估值综合定价,而且这个定价一旦写入基金财务报表,往往也是经过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允估值的。
陈植(本报金融观察员)
理论上,你可以用两个办法解决自己的疑惑。一是聘请一家自己信得过的第三方估值机构,对这两个项目重新估值,若这一估值与PE基金内部项目转让定价差距太大,你可以联合其他出资人要求召开基金合伙人大会,要求GP对项目估值差异问题做出解释。
但这种办法往往收效不高。毕竟,国内缺乏一整套权威的PE项目转让定价估值体系与尽职调查操作规范,GP未必认可第三方机构的项目估值,反而加剧GP与LP之间的矛盾。
相比而言,第二种办法看似粗放,却简单有效—就是LP可以要求PE基金设立项目投资决策仲裁机制—一旦遇到项目在PE基金内部转让,GP必须将交易决策权转交给由LP组成的投资咨询委员会定夺,若LP不赞成,PE基金就必须放弃这项交易。
这往往能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令PE基金不敢对这些项目随意定价,因为出资人(LP)只要认为项目估值与投资回报率与自身预期值有偏差,就能否决这项交易,捍卫自身权益。
我有个企业家朋友,此前也投资了不少PE基金。他对PE基金财务报表里那些尚未上市的项目估值有着自己的判断,比如他会参考同行业同规模上市公司的估值,如果被投资项目未来12个月存在上市计划,则在前者基础上打7折;否则按5.5折估值。
若他发现财务报表里的项目估值远高于自己的这个估算区间,就会直接找GP要求解释。除非GP能够说服他,否则他就会一直要求PE基金投资咨询委员会(由LP组成)出面,要求GP向所有LP解释清楚自己的疑惑。
这种做法似乎挺管用的,因为GP担心“事态扩大”对基金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往往都会事先准备一些企业财务报表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报告,针对他的项目估值疑惑给予全面解释,直到他不再提出异议。